跟進日本「自我藥療」買成藥抵稅? 財政部3理由反對 | 財經 | CTWANT

by 健康編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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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以3項理由,反對增列成藥可扣除額。。圖為民眾前往中央健保署洽公。(本報資料照片)

財政部近期研究日本「自我藥療」稅賦優惠制度,其中包含是否增列自我用藥醫療費扣除額,也就是到藥局購買指定非處方藥可以抵稅。但財政部結論以3項理由反對,認為台灣暫時不宜跟進日本,增列成藥可扣除額。

日本醫療費用扣除額分為兩種,其一為「一般醫療費用扣除額」,扣除保險給付及固定金額現為10萬日圓(約新台幣1.75萬),或年收在低於200萬日圓以下,扣除總收入5%後,餘額可列報醫療費用抵稅,扣除上限200萬日圓(約台幣39.36萬元)。

另一種就是「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」,購買政府指定的非處方藥,也就是成藥等,超過1.2萬日圓(約台幣2400元)減除後,餘額可以列報抵稅,上限是8.8萬日圓(台幣1.73萬元)。

財政部研究的是第二種,台灣現行自行購買藥物也可以在醫療費用中列舉扣除額,但僅限由醫師出具須自行購買藥物支出的處方藥,自己到藥局購買成藥、感冒藥等都不行。

財政部研究,日本是一般醫療費用與自我用藥費用扣除額擇一,都須先減除固定金額,且有扣除上限,列舉還要搭配健檢、疫苗接種、癌症篩檢等,方便度未必優於台灣。加上我國的健保制度與日本的醫療制度未盡相同,自我用藥是否適用台灣,仍需由主管機關詳細評估。

綜所稅上,台灣已有44%申報戶免繳稅、適用稅率5%申報戶占36%,近550萬戶、8成民眾是低稅負擔,若放寬向藥局購買藥物,小額支出可列舉扣除,對弱勢家庭、低收入戶並無效益,徒添民眾舉證負擔與稽徵成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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